通风安全科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和规定,监督矿井所属各单位贯彻执行。 2、拟订矿井安全生产目标,制定综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按照规定实施安全奖罚。3、组织安全大检查,并及时深入现场检查处理安全隐患。4、参与编制、审查安全技术规划、设计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制定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管理制度等,并检查落实情况。5、组织管理生产标准化工作。组织生产达标检查验收,对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考核和奖惩。6、参与编制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并监督落实。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和工程进展情况。7、组织新水平、新采区安全设施验收。8、组织职工安全培训工作。编制矿井安全培训计划、培训大纲,按照计划和规定组织安全培训班,监督检查所属单位安全培训计划落实情况。9、进行安全调度,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统计上报安全事故。10、负责矿山救护业务管理工作。11、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按照责任追究规定对事故责任者、违章违纪人员进行责任追究。12、组织安全工作会议。13、负责“一通三防”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