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防汛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防汛管理工作,使防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防汛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方针,立足防早汛、防大汛、抗大灾,确保员工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和工程顺利进行。 第三条 认真贯彻防洪法,遵守所在流域的防汛统一规划,服从当地人民政府对防汛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领导,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信守合同,努力做好本单位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四条 各单位、项目要齐心协力、切实担负起防汛的责任,所有员工都应自觉履行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第五条 防汛工作由各单位、项目负责人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管理(主要负责人外出期间由分管防汛工作的副职负责)。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六条 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公司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各单位、项目应成立由第一责任人担任指挥长的防汛指挥部,明确防汛工作责任部门,组织抢险队伍,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