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一、仓库、材料场防火管理 1. 安全员为仓库、料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料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 仓库、料场保管员应熟悉存储物品的分类、性质和保管业务知识,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做好本岗的防火工作。3. 物品入库前应当先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隐患方可入库。4. 仓库内严禁使用电炉子或其他电热器,不能使用火炉取暖。5. 仓库、料场应有明显的防火标志,消防器材配置合理并放置明显、便于取用地点。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1.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安装电器照明时,必须符合防爆要求,电器设备的电源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2. 氧气瓶、液化罐、乙炔气瓶和油桶等,不能靠近火源存放,夏季使用或储存时,应采取防晒措施。3. 使用汽油清洗机器零件时,必须隔绝明火,用过的废油,应放在桶内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泼洒。油棉纱、油摸布应置于带盖的铁桶内及时清理。4. 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人、使用人应当熟悉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做好每日安全检查,掌握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好本岗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