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水、电工消防安全职责 1、从事电业工作人员必须按电气有关规章作业、掌握用电防火安全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否则禁止操作。 2、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责任制,对不符合规定的用电设施,电工有权拒绝安装。 3、安装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电气防火安全要求,不准乱拉乱接电源。不准随便增容,电气设备不准带病运行。 4、经常检查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更换、防止由于短路、超负荷、电火花和电弧所引起的火警,火灾事故。 5、加强对电炉、电烫斗、电烙铁、电烘箱,移动电具等电热设备的安全管理。所用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对违反规定不听劝阻的,电工有权采取断电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领导汇报。 6、熟悉使用消防器材、懂得报警常识,发生火警,立即打119火警电话,并积极投入扑救。 电焊、气焊消防安全职责 1、焊接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必须熟知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制度,不得违章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