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公司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水厂用电安全是水厂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二、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三、为做到安全用电,根据市供电局的要求,对我单位安全用电制定如下制度,在、请部门认真执行。 1、严格按照规定用电,防止不安全隐患。 2、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3、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随意拆卸。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