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砌石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 基本规定 1.1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应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熟悉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1.2 施工人员在进行高空作业之前,应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查明是否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其他不宜进行高空作业的疾病,经医院证明合格者,方可进行作业。 1.3 进入施工现场应戴安全帽,操作人员应正确佩戴劳保用品,严禁砌筑施工人员徒手进行施工。 1.4 非机械设备操作人员,不应使用机械设备。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安全可靠、性能良好,同时设有限位保险装置。 1.5 脚手架应按GB 50009、JGJ 130进行设计,未经检查验收不应使用。验收后不应随意拆改或自搭飞跳,如必须拆改时,应制定技术措施,经审批后实施。 1.6 砌筑施工时,脚手架上堆放的材料不应超过设计荷载,应做到随砌随运。 1.7 运输石料、混凝土预制块、砂浆及其他材料至工作面时,脚手架应安装牢固,马道应设防滑条及扶手栏杆。采用两人抬运的方式运输材料时,使用的马道坡度角不宜大于30、宽度不宜小于80cm;采用四人联合抬运的方式时宽度不宜小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