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机动车安全检验工作社会化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化,进一步方便群众检验机动车,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全面推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化,方便群众就近检验机动车。 二、时间任务 2021年1月31日前,省公安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全省机动车安检工作.化实施方案。 2021年2月29日前,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公安厅制定全省机动车安检机构发展规划,各市(州)实现辖区内群众自主选择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安检机构)检验机动车。 2021年底,全省安检工作全面实行.化。 三、主要措施 (一)制定安检机构发展规划。市(州)质监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方便检测、适度竞争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本地十二五期间机动车安检机构的发展规划,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公安厅综合平衡,制定全省机动车安检机构发展规划。 (二)新建安检机构一律实行.化。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受理新增安检机构建设申请时,应当审查建设单位是否具有土地,或者是否具有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