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土机安全管理规定 1 推土机入场后10天内,必须向监理部上报装载机的质监机构检验合格证,司机特种作业操作证。 2 推土机在坚硬土壤或多石土壤地带作业时,应先进行.或用松土器翻松。在沼泽地带作业时,应更换湿地专用履带板。 3 推土机行驶通过或在其上作业的桥、涵、堤、坝等,应具备相应的承载能力。 4 不得用推土机推石灰、烟灰等粉尘物料和用作碾碎石块的作业。 5 牵引其他机械设备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钢丝绳的连接应牢固可靠。在坡道或长距离牵引时,应采用牵引杆连接。 6 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6.1 各部件无松动、连接良好; 6.2 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等符合规定; 6.3 各系统管路无裂纹或泄漏; 6.4 各操纵杆和制动踏板的行程、履带的松紧度或轮胎气压均符合要求。 7 推土机的启动: 7.1 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并应按照正确步骤启动内燃机,严禁拖、顶启动。 7.2 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液压系统应工作有效;当运转正常、水温达到55、机油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