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管道保护安全责任书 为深刻汲取1122青岛市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教训,保证石油天然气管道沿线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各乡镇要认真贯彻落实20219号文,防止和杜绝天然气管道事故和违章现象的发生,现与各乡镇签订天然气管道保护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相关责任要求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确保天然气管道安全。2、及时传达贯彻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适时部署安全生产检查及监督任务,对安全工作进行指导。3、按照有关规定,对天然气管道和附属设施及周边建设项目进行备案审查,确保管道及设施安全运行。4、禁止在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区域内规划建设影响管道设施安全的建(构)筑物。确属无法避让的,应征求管道企业书面意见,在落实安全保护措施及费用的情况下再进行规划建设。5、在管道沿线进行土地平整、区域治理及开挖作业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确保管道设施安全运行。6、对辖区天然气管道存在隐患进行普查、建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监管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