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水下作业安全监督要点 一、通用检查要点 1水上水下作业前海事及相关部门各类手续必须齐全有效。 2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水上水下作业安全措施,并单独编制临水施工专项方案。 3作业前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应向参与施工的工程船舶、水上水下作业人员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书面签到记录。 4施工各类船舶有效证书齐全,船员必须符合最低配员要求并有相应岗位适任证书。 5施工船舶各类配置应符合海事及船检部门的相关规定,并应有防污染措施。 6水上水下作业区域应设置必要的安全作业区域或警戒区,并设置符合有关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 7施工船舶上有易燃易爆品的应指定地点堆放,并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应急措施。 8临水、水上作业包括临水岸上、浅水作业、无护栏或1m以下低舷墙的各类船舶、无安全防护或栏杆低于1m以下的水上作业平台、码头、墩台、栈桥、其它构筑物等,均须正确佩戴好救生衣。另临水、水上作业涉及高处作业的必须安全防护设施齐全,不具备条件的必须设置生命索并正确佩戴安全带。 9严禁作业人员在岗期间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