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卫生防护制度 一、水源的选择 1、应根据近远期规划及历年来水质、水文和水文地质资料,从卫生、经济、技术、水资源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评价,选择水质优良、水量充沛、水体外围卫生环境良好、便于防护的水点取水。 2、取水点应尽量设置在城镇和企业的上游和地势相对较高的地点,要远离对水源造成污染的污染源。 3、取水点应避开城市规划中已经规划但尚未动工、并有可能对水源造成污染的项目地点。 4、要根据已掌握的水质和水文地质情况,合理选择水源井的深度。二、水源的防护1、取水点的构筑物应本着便于防护、尽量封闭的原则,根据取水点周围的卫生状况和水文地质条件进行设计施工。有条件的水源尽量在防护区边圈盖围墙,并在墙体外涂写警示标语。2、在水源点半径30米的保护范围内:不得修建渗水式的厕所,不得有生活居住区和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放灌溉,在地面不准种植瓜果蔬菜,不得取土,不准倾倒一切垃圾杂物,不准饲养动物,不准放置有可能造成污染的物品,出现上述情况要坚决予以制止、拆除,有必要时请有关部门协助清理。 3、取水构筑物要求不漏不渗,外墙水泥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