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处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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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为切实做好防治瓦斯工作,把瓦斯超限作为事故,认真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追查处理,杜绝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瓦斯管理部门的职责 总工程师是瓦斯超限事故处理的第一责任者,分管领导、通风副总工程师是瓦斯超限事故处理的直接责任者。通风科为瓦斯管理的职能部门,安监处为瓦斯管理的监督检查部门,通风区是瓦斯超限事故的责任部门。 瓦斯超限的预防 采区设计和阶段设计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并有一通三防业务部门参加集体会审。设计必须充分考虑瓦斯防治,为一通三防现场管理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坚持不抽不采(掘)、边抽边采(掘)原则,对高突工作面必须由矿统一组织验收,瓦斯抽排和通风系统不健全的,坚决不准投入生产。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采掘作业面风量充足,监测探头的数量、安设位置、断电值、灵敏程度符合规程要求,安全可靠。地测科收集整理抽排区的打钻资料,及时准确地预报地质构造,以便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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