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部工会综合干事安全职责 .1思政部工会综合干事在工会.、思政部主任的领导下,行使公司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群众监督职能,对公司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群众监督负领导责任。 .2 协助工会.、思政部主任健全并落实企业各级工会组织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协助工会.思政部主任组织制定和完善保证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监督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有关单位和部门组织落实。 .4按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暂行条例和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的规定,协助工会.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监督体系,开展群众监督工作。 .5协助工会.、思政部主任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工会劳动安全卫生组织或职工代表,对本企业各级行政领导人员、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政策、法规以及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发现事故隐患及其他影响职工安全健康的问题时,以书面形式送达行政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提出解决或纠正的意见、建议,限期整改。 .6参加企业安全经济分析会、生产调度会和重要安全活动,参与审议安全管理制度及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