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使用安全管理办法 1.一台塔机必须按国家规定配备每班一个司机一个指挥一个司索,在多层面作业时必须配备两个指挥和司索; 2.塔机司机、指挥、司索必须持有国家劳动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3.司机在作业前必须检查标准节是否有开裂现象,标准节螺丝是否松动,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各滑轮的磨损情况,各联接销轴的连接情况,以及各润滑点的油液润滑情况,四限位两保险装置是否灵敏。发现以上问题及时向塔机租赁单位汇报,并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除标准节开裂外,以上各种事项司机必须及时处理; 4.司机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可以拒绝执行; 5.在塔机起升、下落重物时,指挥必须执行起重臂和重物下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 6.司机、指挥、司索必须按照塔机操作规程和十不吊作业; 7.在塔机起吊过程中严禁将钢丝绳与钓钩吊斗连在一起时进行人工装卸,司索必须将钢丝绳取下后,吊钩升到臂根部,转开吊斗位置后方可进行人工装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