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组装、拆除施工合同 甲方:肥城市广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刘庄居委会综合楼工程使用的 塔机的组装、拆除工作达成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施工地点:汽车站南200米,泰西大街东临 二、施工内容:QTZ315塔机的现场卸车、组装、调试、验收、拆除、装车等。 三、施工工期: 1、塔吊组装工期:组装工期为3天,开工日期为2021 年 月 日,2021 年 月 日达到运行条件。 2、塔吊拆除日期:拆除日期为2天,初定于2021年 月至 月期间,甲方提前十日通知乙方进场。 四、工程质量: 技术标准达到设备安装说明要求,并通过政府有关检定部门的检查验收,即办理完吊车使用证,达到运行条件。 五、工程造价: 本工程总造价 。其中包括塔吊构件运至安装地点发生的场内二次运输费。 六、结算方式: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七日内,甲方支付总额的30%预付款;塔吊组装、调试完毕。并办理完塔吊准用证后15日内甲方再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