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教育保障中心校园监控系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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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0安吉县教育保障中心校园监控系统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盖章 采购单位签字盖章 备案登记签字盖章拟稿人:审核人:经办人:日 期:审核人:日 期:项目编号: AJGK2018-010 项目名称:安吉县教育保障中心校园监控系统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安吉县教育保障中心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二 0 一八年一月1目 录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第三章 招标需求 .13第四章 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46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 .48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512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安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安吉县教育保障中心校园监控系统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AJGK2018-010 二、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内容及数量:标项 项目内容 技术要求或规格要求 数量 单位 预算(万元)1 校园监控系统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 项 114.52 校园监控系统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 项 109.2五、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拒绝转包分包。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六、报名事宜:1、报名

3、时间:2018 年 1 月 25 日至 2017 年 2 月 2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报名地点: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 99 号商会大厦 A 座 8 楼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窗口。3、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网络免费下载。(凡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均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凭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免费浏览或者下载本项目电子采购文件。4、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并加盖公章(或扫描件发送至 ):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办理报名人的

4、有效身份证件;(4)、投标商报名表一份,下载网址:http:/,位置:下载中心。七、投标答疑时间及方式:报名成功的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18 年 2月 14 日下午 16:30 时前将疑问以书面(含传真、邮箱)形式向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传真号码 0572-5129121,邮箱 ,同时请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邮箱)通知所有报名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3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 2 月 23 日

5、上午 930 时整,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章(或法定授权委托人签字),送至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 99 号安吉商会大厦 A 座 7 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九、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8 年 2 月 23 日上午 930 时整在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 99 号安吉商会大厦 A 座 7 楼开标室。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企业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企业负责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企业负责人)证明和身份证,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定代表人

6、(或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社保缴费证明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未携带规定证件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十一、经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窗口报名成功且登记的投标供应商,不得无故放弃投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投标的,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单位陈述原因,并报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无合理原因或理由放弃投标的,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将以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十二、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须缴纳保证金,以下涉及保证金条款可忽略):本项目投标保证

7、金:人民币 0 元整请投标截止时间前缴入以下保证金账户(可用网银、电汇、银行转账等方式缴入;投标单位凭汇款底单到中心财务室换取保证金收据。财务室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路 99 号安吉商会大厦 F 座 4 楼):投标保证金缴入:账户名称: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 号:402336300010十三、业务咨询:采购单位: 安吉县教育保障中心联系人:俞先生 联系电话:0572-5305180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联系人:姚先生联系电话:0572-5129121 传真:0572-5129121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

8、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72-5318213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2018 年 1 月 22 日45序号 内容、要求1 项目名称 安吉县教育保障中心校园监控系统政府采购项目2 预算总额 人民币 223.7 万;其中标项一:114.5 万元;标项二:109.2 万元3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 采购数量及单位 详见第三章招标文件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无须缴纳,以下涉及投标保证金条款,可忽略。6 现场踏勘1.投标方需联系各学校单位进行实地勘察,获得校方施工方案认可,

9、并出具各校证明。2.投标时须提供由安吉县教育局安全科(联系电话 15605722919)出示的针对本项目能无缝接入安吉县校园监控联网平台的证明。7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投标报价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1 份;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正本各 1 份,副本各 4 份。8 资格审查 采购单位对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9 资格审查资料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3、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文书(证明企业正常纳税) (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10、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授权代表社保缴费凭证或花名册;6、如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备注:以上资格审查材料备查,建议携带原件,如资格审查时由于投标文件印刷不清晰等原因未提供原件验证,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10 答疑与澄清报名成功的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18 年 2 月 14 日下午 16:30 时前将疑问以书面(含传真、邮件。电话号码 0572-5129121,邮箱:)形式向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同时请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邮件)通知所有报名的

11、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11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8年2月23日上午9:30时,逾期作自动放弃。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99号安吉商会大厦A座7楼开标室12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2月23日上午9:30时开标地点: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99号安吉商会大厦A座7楼开标室。13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四章)14 评标结果公示 确定中标人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及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15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供应商16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本项目对于中小企业、节

12、能产品、环保产品实行优惠政策;详见第四章评分标准。17 签订合同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8履约保证金和质保金的收取及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按合同总金额的 5%计收,在合同履行完毕验收合格后满 12 个月,如没有质量问题索赔,在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9 采购资金来源 预算内资金20 付款方式 国库集中支付(采购人自行支付)详见资信及商务要求表。21 投标文件有效期 90天22 解释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总 则(一)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安吉县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

13、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采购人”系指委托招标方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4.“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子邮件等。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

14、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1-3)。(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八)特别说明: 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正式员工。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

15、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9 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八)质疑和投诉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在上述质疑期满后进行质疑的,将不予受理。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

16、期满后对投标人提出的质疑进行统一答复,并书面通知各投标人;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7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否则,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招标公告2.招标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办法及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

17、修改、补充的内容(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在 2018年 2 月 14 日下午 16:30 时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同时请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传真号码 0572-5129121,邮箱:)。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

18、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或答疑澄清公告,并书面(含传真、邮件)通知所有报名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2、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1.资信及商务文件:A、资信文件:(1)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9、;(4)授权代表社保花名册或者社保缴费凭证(5)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7)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8)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复印件,原件装入正本内);(9)同类项目成功案例的业绩(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有,提供复印件)(10)企业荣誉(如有,提供复印件)(11)投标人认证证书(如有,提供复印件)(12)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复印件(如有,开标时请携带原件,以备核

20、实)8(13)中小企业证明函(如有,提供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1-6(14)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如有,提供复印件)(15)投标企业资质等证明资料(如有,提供复印件)(16)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17) 采购公告中所要求的投标人的特定条件及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18)投标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B、商务文件:(1)投标人情况介绍(主要产品、技术力量、生产规模、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2)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3)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格式见附件 1-4);(4)资信及商务响应表(格式见

21、附件 1-5);(5)自主创新、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文件(若有);(6)投标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2.技术文件:(1)对本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包括:功能说明、性能指标及设备选型说明;(2)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书及实物图片;(3)投标人拥有主要装备和检测设施的情况及现状(若有);(4)产品出厂标准、质量检测报告;(5)项目实施的详细组织工作方案(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或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等); (6)设备配置清单(格式见附件 2-1);(均不含报价)(7)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2-2);(8)保证工期的施工组织方案及人力资源安排;(9)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3);(10)技

22、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11)投标人建议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法或方案;(12)优惠条件: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专用耗材等方面的优惠(格式见附件 2-4);(13)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若有);(14)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略);3.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附件 3-1);(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附件 3-2);(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报价汇总表必须由相应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资信及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价格

23、信息,否则以无效标处理。(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

24、一切税金和费用。93.投标报价单位金额到元为止。(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保证金提交形式:可用电汇,银行转帐,网银等非现金方式缴入。 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可办理退还手续;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可办理退还手续。4.保证金不计息。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A、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1)

25、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无故撤回其投标的;(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B、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1)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2)产品质量验收或测试不合格的;(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2.投标人应按资信及商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规定的份数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

26、投标文件正本除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七)投标文件的包装投标人应按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各单独密封封装(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可以由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合并装订),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资信/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

27、目编号、标项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八)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在开标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的地点送达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的;3、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4、仅以非纸制文本形式的投标文件;5、投标人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6、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的;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能当场出具有效身份证明的;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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