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钻、固定式砂轮机使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台钻、固定式砂轮机使用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场修磨刀刃具,对零件进行钻孔、磨光,去毛刺及清理待工作用的各单位。 3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4内容 4.1职责: 4.1.1风电场专业库房管理员台钻、固定式砂轮机的管理,安全员负责建立台钻、固定式砂轮机的管理台帐和档案记录。 4.1.2风电场专业库房管理员负责对台钻、固定式砂轮机进行统一标识,定期进行外观检查(时间间隔不超过30天)和发放前的检查,并确认是否完好。 4.1.3借用人应在台钻、固定式砂轮机出库前进行外观检查,并确认该工器具完好可用。 4.1.4风电场安全员负责对台钻、固定式砂轮机的定期检验工作。 4.1.5风电场运维人员负责电焊机的维修工作,如不能维修交由安全员统一联系外部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或更换。 4.1.6风电场安全员负责监督台钻、固定式砂轮机检测、检验工作,专业库房管理员负责电焊机的保管、检查和维修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