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安全的政策、法规,加强公司安全管理,落实各级领导、各部门及相关人员的安全职责,最大限度的预防和避免各类生产性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及考核办法。 第二条 停送电票是指在设备停机或开机时办理断电或送点联络票。 第三条 本管理规定是为了约束在设备停机或开机时,因个人盲目送电或断电给他人带来的伤害,减少事故发生。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凤翔公司在内所有断电、送电设备或与其他和电有关的作业 第二章 内容及流程 第五条 各单位检修设备之前,存在危险系数较大维修作业人员(职工或外委维修人员)必须对检修设备进行“三个必须”工作并形成会议记录(三个必须定义:作业前必须对安排的作业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对存在或可能的不安全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在作业全员领会或确认后必须书面签字),需停、送电时,检修单位要指定专人为停送电联系人,负责停送电联系工作,白班必须经工段长、四点及零点班必须经中控操作员、工程公司维修班长签字确认后方可开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