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放水及探放有害气体安全措施 一. 概况: 本矿井属资源整合矿井,所开采煤田范围有相当区域有历史老空,且在本井田范围的东部区域原芋园煤矿井下发生过火灾。故导致在本井田开采过程中历史老空不同程度有积水,且老空内可能积聚有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故在掘进过程中必须坚持先探后掘的原则。 二探放孔布置及施工: 1.探孔与探放水孔直径35mm,深度不少于30m。探孔布置如下示意图。(附图见后) 2.探孔必须由专人施工,打钻人员作业过程中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及一氧化碳检测器,且会运用,会测定有毒有害气体。 3.探孔施工前必须检查作业地点20m范围内支护情况及围岩情况,检查瓦斯及有毒有害气体情况,在无任何隐患前提下方可施工。打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每个钻孔深度,角度符合要求,在打钻过程中需经常检查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当有异常时立即停止打钻,加强通风,进行处理或撤出相关范围内人员。 4.每个掘进工作面在先打30m探孔经检测无任何隐患后方可进行掘进工作,掘进时必须保证工作面前方探孔深度不小于5m,否则不得掘进。 5.打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