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防科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通防科主任工程师是通防科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通防科科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通防科技术管理工作,开展一通三防技术管理等工作。通防科主任工程师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 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保证通防科在进行一通三防管理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组织编制矿井通防科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计划,保证通防工作正常。 第3条 负责编制一通三防专项设计、措施,确保设计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第4条 要经常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和解决不安全问题,及时向科长汇报,提出处理意见。 第5条 协助总工程师、通防科科长搞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安排,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第6条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分析煤矿一通三防状况,向通防科科长提出具体意见。 第7条 编制和组织(参与)实施反风演近平方案、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等各类鉴定方案。 第8条 负责煤矿一通三防设备、实施技术档案的整理、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