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含专项)安全管理制度 1 天车操作 1.1 严格遵守天车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持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1.2 两台天车在同一跑道上作业时,在接近 2 米前,应互鸣警铃。1.3 当司机接受指挥信号后,须鸣铃示意后再起动。如遇危险情况,不论任何人发出停车信号司机均应立即停车。1.4 超过规定负荷或重量不明时不吊。1.5 吊具不完整,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1.6 吊具与起重物不垂直,斜拉时不吊,捆绑不牢不吊。1.7 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指挥信号、被吊物情况时不吊。1.8 被吊物从人体上方越过和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不吊。1.9 安全装置失灵不吊。1.10 吊物上站人不吊。1.11 天车有故障时严禁使用。1.12 每一吊具上都应有允许承载重量标示及编号。1.13 每次使用前必须对吊具进行检查确认,按规定组织定期鉴定。2 机动搬运车作业2.1 机动搬运车需持证驾驶,严禁无证驾驶。2.2 开车前应检查车辆各部件状态,试验刹车、方向盘及喇叭状态良好方可动车。2.3 机动搬运车仅作为搬运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