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委托合同 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所产生废物的安全处置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对甲方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下列第三条所规定的废物)进行规范运输、贮存和最终安全处置。 第二条 合同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标记、贮存。 2、危险废物应置于规范的包装袋或包装容器内,并在包装物上张贴识别标签。如有剧毒类危险废物、高腐蚀类危险废物和不明物,应在标签上明确注明并告知乙方现场收运人员。 3、负责在贮存一定数量的废物后告知乙方。 4、安排专人配合乙方对废物的现场装运。 5、安排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交接,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的转移手续,并填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二、乙方责任: 1、在甲方告知达到一定数量的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