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贯彻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利用及处置活动。3、职责3.1、各车间负责本车间产生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标示和数量的统计,及危险废物台账的建立。3.2、生产技术部和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车间危险废物各环节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及不定期检查。3.3、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自己可利用的危险废物的协调处理工作。3.4、销售部负责确需外协处置的危险废物的外协工作。确保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保证按国家规定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方依法运输。3.5安全环保部负责对由车间提出的危险废物的转运储存、回收利用、外协处置申请的批准。还负责危险废物相关资料在当地环保局的备案及相关处理的报批工作。3.6、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对安全环保部批准工作的审核。4、管理内容与要求4.1、危险废物的生产管理4.1.1、生产技术部要积极改进生产工艺和做好生产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