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保护环境和公民身体健康,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三条 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公司的危险废物名录由公司主管部门在每年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中进行公布(附2021年公司危险废物名录)。第四条 部门职责(一)安全环保部是公司危险废物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制订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负责审查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资质并组织处理;负责向当地环保部门及时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并组织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订公司危险废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负责监督检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标识等情况;负责定期对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污染物排放进行环境监测;负责危险废物出门证的管理。(二)财务部负责核算处置危险废物发生的费用。(三)保卫部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