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医药防爆厂房的工艺安全设计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国家明文规定工程建设须执行安全设施必须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三同时”制度,这说明安全设施设计作为工程设计的一部分,不容分割和舍弃。生产安全源于完善的安全设计,没有安全设计或安全设计不完整的工程设计就不是一个合格的设计,生产安全便失去了环境和设施保障。医药化工生产尤其是原料药生产过程中多数涉及易燃、易爆介质,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厂房则应设计为防爆厂房。由于工艺设计是其他各专业设计的基础,笔者将主要就医药防爆厂房的工艺安全设计谈一下自己的意见和体会。 燃烧过程需具备可燃物、空气或氧气、超过起火点的点燃能量3个要素,这也是进行防火控制的控制点。化学性爆炸从理论上看也需具备3大要素:空气或氧化物;易燃物质蒸气或易燃气体;火源、热源、静电等能量。三者缺一,爆炸都不会发生。燃烧和爆炸的发生条件基本一致,进行防火、防爆控制,就是要控制易燃或易爆介质不能同时具备上述3种要素。原料药防爆厂房内的生产过程中,空气或生产用氧化物是客观存在的,易燃、易爆介质均为生产必须物品,而热源、静电等能量是伴随着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