梯子岩煤矿重大排(探)放水安排及安全措施 由于我矿水文地质组成,水文地质条件简单。为确保安全施工,防止水害事故的发生,在巷道掘进施工中必须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编的煤矿防治水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探防水安全技术措施。 一、组织措施 成立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各个生产安全副矿长任副组长 各个科室管理人员及各井队队长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地测科,由地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编制的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企业、矿井的主要负责人(组长)是我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具体负责防治水工作的技术管理;安全矿长负责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监督工作;机电矿长负责防治水设备管理、调配工作;生产矿长负责探放水的组织施工管理工作。成员负责各职责范围内的具体工作。二、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一) 必须坚持“预报预测,有掘必探,先探后掘. ”的原则,结合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