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制定程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制定程序,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质量,制定本导则。第二条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立项、起草、审查、征求意见、审议、批准、颁布、解释和修订,应当遵守本导则。第三条 本导则所称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相应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和检验检测等活动制定颁布的强制性规定。安全技术规范是特种设备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是把与特种设备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原则规定具体化。第四条 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二)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公开、透明;(四)体现改革精神,推进技术进步;(五)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第五条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名称可以称规程、规则、导则、细则、技术要求等,但是不得称规章、通知、通告或公告。第六条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编号办法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