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易燃液体槽车卸入灌操作规程: 1、槽车对位后,车号是否相同,检查50米周围是否有明火源,距离可燃物、行人15米以上。 2、关闭手机,禁带火种,禁穿带钉鞋,禁穿化纤衣裤,禁戴老花镜,禁用非防爆电筒,禁用塑料盆、勺、桶。禁拖电缆和电缆裸露。 3、每班操作工要三人以上,其中甲级工不得少于两人,现场有一名兼岗安全员。 4、现场十米以内配备四个干粉灭火器,二床石棉被。 5、检查汽车槽车、槽罐内部、电源插座、电机、泵、管、电缆、扳手是否符合安全和防爆要求,戴防火罩,如不符合,整改合格后才能使用。 6、接好泵的电源和汽车槽车接地线,使静电导入地下。 7、检查火车槽车罐口铅封是否良好,如被破坏,要报告安全领导同意后才能卸车。 8、轻开槽车罐口、注意罐内气压掀盖伤人,不准在罐口处猛烈敲打,测量并记录罐内液面高度,当日温度、车号、罐体标出容量计表页数作计量备查。 9、汽车停放在容易撤离和逃生的方位,司机不离车。 10、接好火车槽车和汽车槽车的管后,开启前,安全员再检查周围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