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验收制度 为规范特种设备检查验收工作,防止未经检查验收的特种设备投入使用,确保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进入公司各项目施工现场的特种设备,包括架桥机、龙门吊、塔吊、施工升降机、锅炉等。第二条 职责1、公司机电部负责监督、指导特种设备的检查验收工作。2、公司工程部负责审核特种设备的安装方案和结构检算的复核工作。3、公司安质部负责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检查验收工作。4、钢结构分公司负责架桥机、龙门吊、塔吊、施工电梯等特种设备的经营管理,参加设备检查验收,建立验收报告台账。5、项目部安全总监是特种设备检查验收责任人,负责组成特种设备检查验收小组,组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检查。6、项目部机电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选购、组织验收、日常维护检查、特种设备技术资料保管、向地方技术监督局申报检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委培和取证。7、项目部安质部门参加特种设备的检查验收和日常检查。8、特种设备验收小组特种设备验收小组由项目部安全总监任组长,项目部机电部、安质部、工程部、作业队队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