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为了全面掌控矿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指挥、协调和处理生产、运输各环节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的正常运行。矿调度实行总值班制度,调度室实行365天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 1.4.1 干部值班管理制度一)矿调度值班及矿总值班1、灵新煤矿调度值班(可兼矿总值班)由调度室副主任以上干部24小时值班。矿总值班每日安排三人即矿级领导一名、正科级及以上一名、职能科室副职一名。无故迟到、未到、未经请示私自换班的一次考核当班人200元。2、矿调度值班人员每日早7:30主持每日早碰头会,晚18:00监督各基层单位值班人员签到情况并协助矿总值班进行基层区队干部值班查岗。矿总值班人员必须每日早8:00到调度室一楼会议室签字接班(矿总值班记录),晚20:00在调度室了解当日安全生产状况,对安全生产出现的问题作出正确指示,次日早8:00前签字交班。3、矿总值班人员在外出或其他情况而不能值班时须电话通知矿调度室以便另行安排领导值班(或自行与其他人员调整值班并告知调度室)。4、对矿级领导因故不能值班的,按照依次顺延的原则进行通知值班并告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