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务段轨道车运记管理考核办法 管内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段自轮运转设备管理,强化司乘队伍作业标准,杜绝司乘人员两违,确保段自轮运转设备运用安全,结合近期工务安全工作形式,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段成立轨道车运记考核领导小组。 二、考核方式 每月21日-次月20日为一个考核期,由安调科、材料科、职教科组织,对全段25台轨道车,中机1台的日常监控运记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对司乘人员出现的违章操作情况,安调科将下发考核通报,由轨道车队进行督促整改落实,并纳入月度考核。 三、考核办法 红线:(定责按段红线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1、关闭LKJ-93运行监控装置运行。 2、未确认地面信号进行解锁操作。 3、机车运行速度高于监控显示限速的监控放风。 违反上述问题的:初次对责任人(司机、副司机)待岗3个月,扣罚包保工长、副工长300元;连续发生两次的对责任人(司机、副司机)就地撤职,扣罚包保工长、副工长500元;所在工班1个月有两次以上的给予工长及相关管理人员警告处分直至撤职。 备注:副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