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使所有作业人员了解哪些类型的作业是相当危险或者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并对此类作业予以有效控制,制定本规定。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理范围内危险作业许可活动的安全管理。3. 职责3.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3.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进行危险作业的计划审核、许可安全管理的组织实施。3.3 承包商负责其所属工作范围内的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的组织实施。4. 工作程序4.1 危险作业活动及安全管理要求4.1.1危险作业活动包括:4.1.1.1高处作业;4.1.1.2动火作业;4.1.1.3限制空间作业;4.1.1.4电工作业(带电作业、临时接电);4.1.2危险作业活动实行“作业许可审批单”制度。4.1.3 基本要求:4.1.3.1任何危险作业活动,必须先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未办理作业许可审批单和签发批准前不得实施作业;4.1.3.2所有作业许可(包括承包商)都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作业指导;4.1.3.3在向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