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检修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减少设备维修、检修中不规范的行为和操作等原因而引起的各类事故,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维修、检修施工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 各部门根据本补充规定,对本部门所有参加维修、检修员工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及作业票的跟踪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立即整改。 3.2. 安管办负责制订和修改维修、检修安全规定,并会同监管会跟踪安全规定的落实及做好平时的监督检查,对于不按本规定执行的部门和员工,监管会、安管办将按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处罚。 4.内容 4.1 进入维修、检修、施工现场的规定 a)为了防火安全,维修、检修时不准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b)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准进入工作现场 c)安全保护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d)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使用。 e)检修设备时,安全预防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f)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动。 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