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系文件、记录管理考核制度 为规范我厂体系文件的管理,特制定此考核制度,具体如下: 1、文件发放要编号标识,建立发放记录,并归档保存,文件发放记录要求部门、数量、签收人、日期(有分发号的需注明分发号),每缺一项处罚10元。2、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应使用黑色或蓝色中性笔或钢笔填写,同一页上只能使用一种颜色的笔,不得随意涂改,每发现一次不按时记录处罚10元。3、记录表上的日期“ 年 月 日”应用阿拉伯数字写清楚、完整(如2021年4月1日),不准涂改,每发现一次不按规范写的处罚10元。4、记录表上的“星期 ”应用中文一、二、三、四、五、六、日填写清楚(如星期一),不准涂改,每发现一次不按规范写的处罚10元。5、记录表上的体系文件编号,编号与现行体系文件编号不符的应及时改正(如LT55应改为YL80),改正编号时应将旧编号单杠划去,没有编号的要按现行体系文件编号要求编号,检查中每发现一次未按规定编号的或改正编号的处罚5-10元。6、各种相关记录中的相关栏目都应该填写,记录表不适用时应及时更改,检查中每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