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车(电葫芦)安全技术规定 (一)使用起重设备工作前要检查吊钩、钢丝绳是否完好,吊钩、吊斗有缺陷要及时更换,不许勉强使用。严禁使用报废的钢丝绳、吊钩等(有关要求参照起重设备报废标准)。天车(电葫芦)的安全附件必须齐全完好。 (二)使用的绳扣要符合规范,要根据起吊物的重量选用不同直径的钢丝绳和绳扣;使用绳卡的绳扣必须有一正一反两个绳卡子;编结方法制作的绳扣,编结的长度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最少不低于300mm;制做绳扣的钢丝绳不能有断丝和断股,要有足够的强度。 (三)天车(电葫芦)工作时,必须专人指挥,指挥信号要规范标准,物品必须吊挂牢靠。 (四)操作人员在吊运中,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停车。 (五)开车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禁止多人乱指挥,否则起吊人员可拒绝起吊。 (六)吊运物品前必须清除周围有牵连的障碍物,以免相互碰伤或影响起吊作业。 (七)开车前,必须打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员时,应打铃或报警。吊运物品严禁从设备和人头上方通过。 (八)起吊操作过程中,要密切注意吊挂人员的指挥手势,在绳扣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