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外包队施工的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健康,防止事故发生,维护共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国矿山安全法及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管理,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所采取的各种措施。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外来承包工程施工的单位、团体和个人;本办法作为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包队员工安全教育、安全检查考核、分析事故、追究责任的依据。 第四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本着“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管理工作体制。 第五条 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实行安全生产合同化管理,明确承包方与发包方双方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应当享有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严密界定各自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