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防监区通风分(副分)监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通风分(副分)监区长是本分监区第一负责人,对本分监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负责,必须掌握矿井安全生产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第1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指令,严格遵守各类安全规章制度。第2条 在监区长的领导下,对分监区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第3条 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掌握分监区安全生产状况,合理组织分监区干警职工跟班作业、遵章指挥,严格管理,狠反三违,确保通风质量动态达标和通风安全。第4条 本着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原则,合理调整劳动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严格实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严把质量关,确保矿井通风、瓦斯防治工作安全可靠。第5条 做好通风的具体管理工作,做到系统合理,风速、风量、气体、温度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认真排查和整治矿井通风、瓦斯防治方面的安全隐患,重大隐患及时向监区或调度室汇报,保证安全生产。第6条 负责分监区的业务保安和自主保安工作,搞好罪犯的安全法规教育和遵章守纪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