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管路设施管理制度 1、通风设施的修建、拆除,风水管路的铺设构筑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或单项工程开工责任书,并报送安全调度、生产调度、通风调度,否则处罚责任人30元。 2、通风、管路设施工必须遵守矿、队各项管理规定和技术操作规程。 3、负责矿井通风衔接所需要通风设施的建筑、维护、拆除;负责矿井主要风水管路的连接,维护、拆除;负责采掘工作面煤层注水;负责三条大巷的洒水灭尘等工作和质量标准化工作。 4、负责矿井密闭构筑、风门构筑、风量调节、封堵漏风、风水管路连接、煤层注水、三条大巷洒水灭尘等工作。 5、负责井下通风设施、风水管路的标准管理和通风设施前后的5米范围内的文明生产。 6、在进行井下通风设施建筑和连接风水管路时,必须搞好作业地点附近文明生产。 7、进行井下通风设施构筑、管路铺设维修时,必须抓好质量标准化,对不能按标准完质量标准化的,处罚由当班作业人员30分/人。 8、对无特殊情况不能完成当班任务的罚款50分,对在工程任务繁忙期间发生此情况的处以每人100分罚款。 9、井下施工期间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