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一通三防法规、规定、制定和安全技术标准,在矿总工程师程师的直接领导下,对全矿的一通三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组织制定、修订全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相关的一通三防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查矿作业规程中的一通三防和安全措施项目,保证技术管理上切实可行。 三、监督检查各单位一通三防职责,履行和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一通三防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四、组织非人员伤亡的一通三防事故调查与处理,及时通报并报安监部门。 五、定期组织全矿一通三防安全大检查,定期召开一通三防专业工作会议,监督检查全矿一通三防 .隐患的整改或防范措施的执行落实情况。 六、组织矿井一年一度的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和一年一度的矿井反风演近平工作,定期对全矿井进行通风能力核定,保证井下各用风地点,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七、负责全矿一通三防仪器、仪表的管理、维修、发放和校验工作,保证仪器、仪表精确度。 八、负责收集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