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硕曲河去学水电站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审核、支付等相关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投入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包括安全专项措施费用、文明样板工地创建及保持费用、环水保费用及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费用四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由大唐香电得荣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荣公司)统一掌握使用。 第三条 依据主体工程施工合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申请、审核、支付,以确保专款专用。 第四条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令第70号 2021年6月29日公布)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2021年11月24日公布) 水电工程设计概算费用标准(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可再生能源定额站 2021年版) 国家劳动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的通知(79劳总护字45号 1979年7月12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