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废气、废油和噪声控制规程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目的 在符合国家法规和标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减少环境污染,有效控制施工、生活等各项活动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废油和噪声。1.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类活动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废油和噪声的管理。2 引用标准和文件(略)3 职责3.1 质量安全部门负责污水、废气、废油和噪声污染的控制监督和监测。3.2 人事行政部负责公路车辆尾气的年检。3.3 人事行政部负责并落实“1211”灭火器的逐步淘汰与替换工作。3.4 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施工现场的废水、废气、废油控制。3.5 质量安全部负责施工活动产生的废油(酸、碱)等的统一处置。3.6 质量安全部负责检验和试验等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废液的处置。3.7 各项目、单位、部门按要求执行废水、废气、废油和噪声的控制措施。4 程序4.1 污水、废气、废油和噪声总体控制要求a) 加强防治废水、废气、废油和噪声污染教育,提高员工环境保护意识;质量安全部门协同人事行政部、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