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总 则 一、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全矿各级人员的“一通三防”工作职责,使煤矿“一通三防”工作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防止通风、瓦斯、煤尘、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安全规定,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二、全矿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和执行本职范围内的“一通三防”有关制度、规定和措施 ,各科室必须按时完成本职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规定。安全科和通风科负责监督贯彻落实执行情况,对违反行为,煤矿将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全矿各级部门在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的过程中,必须把 “一通三防”知识作为一个重要内容。 四、所有入井员工都有责任看管并爱护好“一通三防”设施及其设备,对破坏“一通三防”设施及其设备的行为,煤矿将认真组织追查分析,对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将从严处理。 五、每月安全科负责组织定期对“一通三防”工作进行不少于3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