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段安全协议 甲方:铁通天津通信段 乙方:中铁十七局京沪高速铁路土建一标段项目经理部八工区 施工日期: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6月30日 施工地点:津霸线DK13+570-DK13+630 施工项目;桥墩承台施工 乙方施工地段内,有甲方管道及光缆,为确保光电缆安全,不造成损害,经双方协商,特定如下协议: 1.乙方在签订施工协议前,应提供施工图及施工方案。双方应共同勘察现场,明确施工范围及甲方既有设备的现状,经会商后,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2.乙方在施工前,必须提前48小时以通知书的方式,通知甲方。 3.甲方派人配合,探测通信管线径路。甲方人员到达现场勘察后,做相应的指导,由乙方人工找出通信管线或光电缆,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 4.在乙方施工范围内,甲方既有光电缆的土层上,必须动土施工时,需在乙方光电缆切改完成后,方可施工。如暂时无法移设,采取防护方案时,必须征得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5.乙方在施工的整个区段内,距离通信光电缆左右各2米范围内,不得用机械施工。必须是甲方配合人员监护下,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