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弃物处理制度 1 目的 为切实做好各类危险废弃物的处理工作,防止因存储、处置和处理不当造成意外事故和环境污染,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类危险废弃物的处理。3 职责(1)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各类危险废弃物的处理工作;(2)公司安全科负责各类危险废弃物的存储、处置和处理工作;(3)各车间、单位应按照公司要求,做好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分类和存放工作。4 工作要求4.1 公司危险废弃物主要包括:生产区域报废气瓶、报废灭火器材、设备维护和检修用的废机油、擦洗设备的废旧面纱等;办公区域废复印纸、复印机废墨盒和废粉、打印机废硒鼓、废色带、废电池、废磁盘、废计算器、废日光灯等。4.2 危险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要求,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的原则,处理过程中防止火灾、中毒窒息、职业危害以及环境污染。4.3 安全科负责公司危险废弃物的危险废弃物的产生量、贮存、流向、处置。并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危险废弃物管理台帐和处理记录。4.4 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送往公司指定的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