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安全协议 甲方:月山车站 乙方:郑州中原铁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为确保施工期间的铁路交通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责任、权力和义务,根据铁路法、合同法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及郑州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定安全协议如下: 一、施工内容: 修建施工便线,拆除既有线路,现浇箱桥后恢复线路。 二、施工地段及影响范围: 新月待焦联络线K2+850至K3+600, 马村矿专用线K0+000至K0+400 三、施工期限: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四、安全防护内容 1、施工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应确认做好一切施工前准备工作,在施工地点设现场防护员,(防护员应由经过考试合格的人员担当并持证上岗)。必须按规定带齐防护信号备品,掌握施工现场和列车运行情况,保持与车站联系,监督施工人员及时下道。发现异常及时通知车站值班员和施工负责人。 2.乙方施工应能保证甲方设备安全,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设备损坏的乙方应在甲方现场人员指导下进行原状恢复。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