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交通事故安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搞好路外安全工作,不断规范路外安全管理,积极妥善处置、处理铁路交通(相撞)事故,有效控制和防止事故的发生,保证铁路运输秩序良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部局要求,实现铁路交通(相撞)事故死亡人数逐年减少,提速区段零死亡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组织,落实职责 1、段成立以段长、党委书记为组长,主管安全副段长为副组长,安全技术科、运输统计科、计划财务科、办公室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全段路外工作的安排、检查、分析、考核、管理。 日常工作由安全科路外主管人员负责,联系电话:32542。 2、一等站组成以站长、总支书记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运输、客运、货运主任组织员、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其它车站组成以站长、支部书记为组长,副站长为副组长、班组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3、路外安全工作要纳入常态管理,一等站要纳入安全分析会,二等及以下车站要纳入站务会进行分析。月初要做好安排,月末进行分析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措施,指定专人抓好整改。 二、加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