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辖区高空作业管理办法 1.目的加强管理服务区域内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杜绝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发生。2.范围适用于公司各部门。3.职责3.1 任何高空作业都必须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3.2 相关主办负责高空作业现场的具体指挥、监督和落实。3.3 现场安全人员负责现场秩序维护及作业过程监护。4方法和过程控制4.1 悬空的高空作业如外墙修补、清洗等,必须由专业机构进行作业,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上岗证,参见服务项目外包控制程序。4.2 现场安全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保证自身安全。4.3 安全人员必须维护好现场秩序,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区域。4.4管理服务区域内公共场所的高空作业、吊装以及重物搬运必须事先报告部门经理,并由经理批准后指定专人负责作业现场指挥、监护。4.5 现场负责人应对施工作业人员交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其他要求事项。4.6 三米以上的高空作业,必须上、下各设一名安全监护员。4.7施工现场必须用警戒带圈出警戒区,并在明显位置放置高空作 业,请勿靠近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