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安全设计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的安全设计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87)、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等国家规范、标准及其他相应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不同的生产装置其安全设计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下面仅就某些具有共性的方面作简单介绍。 1、区域规划与工厂总体布置 在进行区域规划时,应根据本企业及其相邻的工厂或设施的特点及危险特性,结合地形、风向等自然环境,以及交通、经济等.条件,合理布置。厂址宜选择在位于邻近城镇或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沿江河岸布置时,宜位于邻近江河的城镇、重要桥梁、大型锚地、船厂等重要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下游。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与下列场所、区域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国家有关规定: (1)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 (2)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