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工区副区长安全生产责任 通风工区副区长应积极协助区长在分工范围内开展好相关工作,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对分工范围内的工作负责。 一、岗位职责1.组织进行通防管理、资料整理等工作,保证其符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区长的领导下,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指示、指令和技术规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2.区长未在岗位时,通风工区副区长应根据安排承担区长职责,保证相关工作的连续性。3.参与制定矿井通风制度,参与制定和审议矿井通风设计和重大通风安全措施、计划,在分工范围内,组织、监督有关人员完成相应的分工。4.深入现场,完成公司规定的下井任务,按照分工随时检查煤矿井下“一通三防”设施情况,及时进行维护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5.按照分工要求在“一通三防”措施设计等方面严格把关,确保设计符合有关规定要求。6.努力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强化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平衡、协调所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任务。7.按照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