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选中心应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洗选中心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使基层各单位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统一步调,协同作战,高效有序地控制事件发展,消除危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影响,规范应急管理,完善应急体系,增强应急救援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有关规定和神东煤炭集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洗选中心范围内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洗选中心,各选煤厂、维修中心、外购煤站点参照执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成立洗选中心应急管理小组 组 长:中心主任 副组长:总工程师、中心副主任 组 员:安全管理部、工艺煤质部、经营部、机电技术部、党政办、生产指挥中心、外购煤管理部、各选